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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旅院字〔201528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人[2015]9号)和教育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一)申请评审范围及有关规定

1、2015年度学院受理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申报范围为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讲师。其中教授、副教授的申报由学院中评委评审后决定是否向省高评委推荐。

2、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的评审条件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见教务处网站)的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1289)精神,自2012年起民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 申请认定范围及有关规定

1、2015年度学院受理的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的申报范围为高等学校助教、讲师。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经过1年以上工作实践考察或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可以申请认定助教。

3、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过3年以上工作实践考察,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可以申请认定讲师。

4、申请认定时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资格1年内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并将证书原件送教务处办理验证手续。

二、申报条件

(一)根据国家《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是:

1、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证书并担任4年或4年以上助教职务。

2、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并承担2年或2年以上助教职务。

3、获得硕士学位并已承担2年助教职务。

(二)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学风、教风端正。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4、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的数量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持人完成已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或省级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或作为主持人完成已结题的院级质量工程不少于2项;或参编正式出版教材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三)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学风、教风端正。

3、近两年来承担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教学工作不少于18学时/学期,并能承担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辅导工作。

4、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思想政治教育类的教学或科研论文;或作为主持人完成已结题的院级以上质量工程不少于1项并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已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或省级科研课题或院级质量工程不少于1项。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从2015年起,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停止使用,凡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教师,可到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下载《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和《云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清单》,按照“填表要求”如实填写评审表并将评审表和评审材料清单上提及的学历、科研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所在部门审核。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自己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论文或论著(正式发表或公开出版)复印件一份。属多人合编出版的成果,需提交证明申报人参与编著的说明材料(前言或后记)及其所编写篇、章、节的复印件。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于610日前提供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的代表作2篇(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文章复印件一式两份),交教务处师资科统一报送专家鉴定。鉴定意见将作为学科组和评委会评审的依据之一。

(四)各部门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填写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和科研成果,按照要求规范签署“年度考核情况”、“基层单位意见”并签字盖章。

(五)申报人员经部门审核通过后,参照《云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清单》将所有申报材料、小一寸证件照一张及评审费一并于68日—19日期间(周末除外)交到教务处师资科, 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人员交申报材料时,须将提交材料复印件的所有原件一并带到教务处师资科审核,审核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

(七)教务处将会同学院人事科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学院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退还本人。

四、变更职称系列

(一)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云政发[1992]124号)文件精神,变更系列应按拟新聘任职务的管理办法和任职条件,通过半年以上试用考核后,按程序申报,经相应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确认资格。变更系列后任职资格时间从取得原任职资格的时间起算。

(二)变更职称系列的申报按正常职称申报的要求进行。

五、特殊人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一)根据省人社厅通知,从2015年起,不再单独开展全省优秀中青年破格晋升高级职称专项评审工作,各行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也不再开展破格申报评审工作,凡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均统一参加全省特殊人才晋升高级职称专场评审。(详见教务处网站云人社发〔201567号)

(二)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称的业绩条件,按《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修订高教系列破格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关条件的通知》(云人专〔200313号)规定执行(详见教务处网站)。

(三)破格晋升职称的申报程序和时间按正常职称申报的要求进行。

六、职称评审费用

(一)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发[1998]139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564号)文件规定,正常评审有关费用按以下情况收取:

申报高职:450/人(含20元资格审查费,不含2位同行专家的论文评审费)

申报中职:250/人(含20元资格审查费)

申报定职:20/人(含中职、初职)

凡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而未提交中评委评审的,按20/人的标准收取资格审查费,其余退还本人。

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但在中评委评审未通过的,按150/人的标准收取资格审查和评审费用,其余退还本人。

(二)破格评审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申报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的,一经查实,从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的资格予以取消。

(二)受一级教学事故处理的,从处理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报; 受二级教学事故处理的,从处理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报。

(三)在师德师风方面有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从处理之日起,1年或2年内不得申报。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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