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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期末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本学期课程的期末考核方式可多样化、灵活化。在保证考核合理、科学、诚信、客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尝试使用“长江雨课堂”等教学软件进行在线考核。“长江雨课堂”考试系统可以实现证件照比对、题目乱序、随机抓拍、在线监考等功能,支持完整的考试流程(见附件12)。

(二)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及《教学大纲》要求,将课程考核方式报教研室审核,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鼓励已经建立了试卷库或者试题库的课程采用教考分离方式进行期末考核。拟采用教考分离方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请任课教师 报教研室审核,教学单位领导同意后报备教务处。

(四)因受疫情影响不能返校参加课程期末考核的学生,由学院征求学生意见,可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考核,或让学生按规定办理课程缓考。这部分学生的课程成绩比例,各学院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期末考核时间安排及要求

除阶段性教学课程、《体育》课程外,其余课程原则上应足额完成17周的教学内容后方能进行期末考核。

(一)《体育》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合理安排在校历第17周内随堂进行。

(二)采用作品考试、口语考试或其他考核方式(非统一组织的闭卷和开卷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可安排在课外或单独申请时间完成考核,不占用课堂教学时间安排期末考核。如有特殊课程的情况,须提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报备。

(三)统一安排的闭(开)卷考试的课程

1.统一安排的闭(开)卷考试的课程,时间安排于校历第17周周末至18周(2020711-719 日)内进行,

2.考试日程由各教学单位在628日(第15周周日)前自行合理安排于2020711-2020719日期间,原则上同一学生每天考试不超过2门课程(含公共课)。教室资源使用划分另行通知。

3.各学院须认真核对各年级、专业、班级考试日程表(含公共课和专业课),核实无误后于629日(第16周周一)以前向学生公布所有课程的考试日程。

4.各专业学生在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即可进入社会实践活动周和假期。

三、课程期末考核的组织、管理及要求                                               

(二)课程命题及管理

1.考试试卷命题须严格按照《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关于课程考试试卷的管理办法(修订)》(旅院字[2016]120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规范课程考核的命题、审核、制卷(特别注意AB卷内容不能弄混,正反面不能空缺或跳面)、印制、保密、发放、回收、评阅、分析和存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针对云南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有关课程测试的指标,为做好我校参评工作,所有课程的考核须按照学校统一的试卷模板形成完整的AB卷及配套的参考答案(评分要点),经过教研室及学院领导审核后执行并交教务干事留存。任课教师在考核过程中要如实做好考核签到工作,考核结束后,须对授课班级成绩进行分析,完整填写《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课程试卷分析表》后按要求交教务干事留存。 

3.跨专业、跨学院或跨年级开课的命题及审核要求

1)跨专业、跨学院或跨年级的同一门考试课程,由课程的开课单位统一命题、审核、印制、保管、发放、回收及归档(如公共课、“微积分”、“线性代数”等)。

2)各学院若有请其他教学单位教师任教的课程,试卷的命题、最终修改及排版由任课教师负责;试卷题型题量及内容由任课教师所属的教研室负责人或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签署意见;试卷格式和分数等由课程所属的教研室负责人或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最终审定签署意见;试卷的印制、保管、发放、回收及归档工作皆由课程所属学院负责。                                         

(三)课程考核组织管理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尽快确定所开设课程的期末考核方式,完整填写《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期末考核方式统计表》(见附件3),考核方式中的“课程”项应包含各年级、专业、班级所开的所有专业课,特别要备注出不同年级或不同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是否要同时同卷考核。统计表经教研室主任及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盖院章,于651730前报教务处备案。

2.采取线上考核的课程,为保证考核质量,原则上试题应以主观题、开放性试题为主。

3.为确保考试顺利完成,任课教师应做好突发情况预案,因网络问题导致考试终止时,启用预案完成考试。

4.课程的期末考核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旅院字[2016]101号)的要求,严格规范课程考核管理。

(四)监考教师相关要求

1. 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监考教师由教务干事按要求安排;采用线上考核的课程,监考教师为任课教师,需要增加监考教师协助的,请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教研室及学院领导同意后由教务干事安排。

2.监考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参加监考是所有教师应履行的职责。除向学院办理过请假手续的教师外,所有教师必须参加监考工作。请各教务干事认真填写本院(部)《监考教师名单》(见附件4)后于62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3.监考教师一律不允许私自调换监考场次,需调换监考的按规定填写《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监考教师调换审批表》(见附件5),按照相关程序批签后交教务处审核备案。如有私自调换监考的教师,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监考教师根据《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主、辅监考教师职责》中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确保考场纪律的正常、有序。

5.主监考教师于开考前5分钟内向考生分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后。

四、学生考核纪律

(一)任课教师可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学生的课程考试资格,由任课教师在第16周周五前自行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教务干事于第17周周二前审核完毕,于78日以前将取消考试资格及欠费不能参加考试学生名单经学院领导审批后交至教务处,并由教务处在考试前通报全校。

(二)因病、事假而须办理期末考核缓考的学生,由本人提前(至少于考前1天)在教务系统提出申请,将相关证明拍照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由教务干事审核,审核通过后交学院领导审批即可执行。办理期末缓考的学生,可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缓)考,缓考卷面成绩按实际分数录入,并可延续计入本学期平时、期中成绩。

(三)请各教学单位考前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学习考试相关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学生需遵守《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考场规则》,以学生证和身份证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与考试无关物品带进考场。辅导员应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期末考试的正常进行。

五、考场纪律及巡视工作

(一)课程无论采用哪种考核方式,任课教师均须按相关规定、保证质量完成考核,杜绝出现提前完成课程考核而随意停课或提前下课等现象。

(二)在期末考核期间,学校将组织教务处所有人员及教学督导团对全校期末教学和考核过程进行巡视、监督和检查。

巡查人员应按照《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考试考场巡视人员守则》认真履行巡视职责,于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如实填写《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考试巡视情况记录表》(见附件6),及时交至教务处教务科,以便及时反馈考试情况。

六、试卷评阅与成绩录入

(一)考核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关于课程考试试卷的管理办法(修订)》(旅院字[2016]120号)及《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关于学生课程成绩的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完成试卷的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任课教师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填写《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分析表》,教研室主任应严格审核把关。

(二)重考课程试卷的评阅、成绩纸质登记和系统录入等工作,由各教学单位安排相关教师完成,并于第15周周日(628日)前将安排情况报教务处教务科,以便在系统中设置重考成绩录入教师。

(三)任课教师须于202087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教务管理系统将在20208724时关闭);

(四)课程试卷、考核签到情况、《学生学习考勤及成绩登记册》、《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课程试卷分析表》须交到课程开课教学单位教务干事处,以便归档。

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干事做好相关协调、通知工作。


附件:

1.雨课堂考试系统操作手册(教师端)

2. 雨课堂考试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

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课程期末考核方式统计表》

4.《监考教师名单》

5.《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监考教师调换审批表》

    6.《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考试巡视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2020年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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