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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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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100问丨@云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100问来啦(9-12)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使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掌握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云报客户端开设了“就业政策100问专栏”,为全省广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这100问主要涉及到基层就业、企业就业、应征入伍、科研助理、国际组织、自主创业、见习培训、服务援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第③篇,云报君将为各位毕业生解答:

 

9.云南省代偿政策中规定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10.代偿的方式和程序是怎样的?  

11.什么是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   

12.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招募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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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代偿政策中规定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答:基层单位是指:工作驻地在县(市)以下的中央企业和县(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驻地在县(市)以下的中央企业是指:工作现场地处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县级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运、核工业等中央企业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县(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乡镇国有农(牧、林)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大学生村官等。

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县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镇中心区和镇乡结合区内的基层单位不在享受政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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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的方式和程序是怎样的?

答:对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在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后一次性全额代偿的办法。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以及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签署的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2)高校对毕业生代偿申请进行初审。次年3月30日前,高校将通过初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作为推荐代偿对象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月30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高校推荐的拟代偿对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拟代偿对象名单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后,再将初审通过的拟代偿对象名单和初审不通过的学生名单通知各高校和各有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毕业生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经初审后,最迟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二次定岗”推荐代偿对象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初审通过的拟代偿对象和初审不通过学生的《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交由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带回并交给辖区内有关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有关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的申请表返还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将《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带往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每年9月10日前,用人单位和县级人事部门应对拟代偿对象在岗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将核实情况如实填写到《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相应位置并加盖公章。代偿对象服务满3年后,用人单位将填写妥当的《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报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初审不通过的学生,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4)每年9月30日前,各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按照《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象三年服务情况审核汇总表》格式填写汇总表后,将3年前已通过初审的拟代偿对象并在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满3年的毕业生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10月30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有关州市报送的服务期已满3年的拟代偿对象组织终审,并将终审通过的代偿对象名单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后,再将终审通过的代偿对象名单和终审不通过的学生名单通知各有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终审不通过的学生,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5)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被列入代偿对象的毕业生,在毕业时先自行与银行签订还款计划书,并在服务未满3年期间自行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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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

答: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2号)规定,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指的是组织部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即大学生村官、教育部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即特岗教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团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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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招募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管理方案>的通知》(云青联〔2020〕14号)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以下简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云南省委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统筹指导,以州(市)、县为主组织实施的我省基层就业项目之一。“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的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等志愿服务工作。以2020年为例:

(1)招募对象: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2)招募条件:①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③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④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⑤优秀团学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3)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组织有意愿参加西部计划且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或网络报名,如实填写并收取《2020-2021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报名登记表》,完成初次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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