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中文English

首页–>通知公告–>Content

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现转发《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材料(附件1-6),请各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相关说明及要求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二)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本年度继续设立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

(三)《课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

(四)资助额度和研究年限

资助额度: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

研究年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本年度课题仍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文件要求,各单位择优报送不超过4

(六)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22日12:00前,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注: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二)材料要求

2023年5月22日12:00前将经系统填报导出、申报人及成员签字的《申请书》一式两份,《活页》一式四份,单位签字盖章的《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文件发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注:《申报书》《活页》均需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电话:0888-5137966



附件:

1.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4.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5.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6.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研处

2023年5月10日


【关闭】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