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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Notice

基础教学部体育场馆管理办法

基础教学部体育场馆管理办法

一、室外体育场地管理办法

(一)室外体育场地的现有情况

我部为学院现有室外体育场地的管理部门,责成体育教研室教师共同维护。学院现有室外体育场地包括: 

(二)室外体育场地的日常维护工作

1.每学期开学前,由体育教研室负责人组织安排相关教师做好球场球网的检查、更换工作,分配到任务的教师有义务履行职责,且在第1周开展教学工作前完成。

2.教学过程中或日常练习时,如发现器材损坏或有损坏隐患的应及时通知教研室负责人。

3.场地维护工作包括:

(1)篮球场球框的稳固、球网的更换;

(2)排球、足球、网球场球网的更换与调整;

(3)羽毛球场底座的更换与维护、球网的更换与调整;

二、室内体育场馆管理办法

(一)室内体育场馆的现有情况及管理部门

室内体育场馆的管理部门为基础部,管理人员为场馆任课教师。

现有的室内体育场馆包括:

注:如场馆有多人使用,则共同负责;如以后有课程调整,则根据实际排课情况安排管理教师。

二、室内体育场馆的使用规定

1.教学时间段的使用

根据场馆任课教师的课程安排情况和其它教学需要正常开放、使用;在教学过程中管理教师应督促学生爱护场馆的设施、器材,保持室内整洁;如若发现场馆器材损坏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器材管理员报备,并填写“器材损坏报修表”;器材损坏不能修理的应交予器材管理员保存,并填写“器材报废统计表”;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器材丢失的,原则上应当要求上课班级进行赔偿。

2.非教学时间段的使用

(1)除课程安排外,场馆可供于任课教师备课和技术练习,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将场馆借与他人或集体使用,如因私自借予他人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等情况的则由管理教师自行承担赔偿费用,且给予部门处分,同时作为期末教师考评的指标之一,严重者上报学院按教学事故处理。其他部门或团体如需使用场馆,必须向场馆管理部门基础部提交书面申请,部门同意后方可在申请时间段内正常使用。

(2)教师如承担学院培训中心的课程培训需要使用相关场馆,必须向基础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申请方再与场馆管理教师进行沟通与接洽,在培训课程的使用时间段内,培训教师负责对场馆及器材的维护和卫生保洁。

(3)课余时间对外开放的场馆,由勤工俭学的学生负责收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交予相关部门,其他人员不得参与;对外开放的场馆包括健身馆和乒乓球馆。

三、室内体育场馆钥匙的管理

1.各室内体育场馆的钥匙由场馆管理教师保留一份,负责勤工俭学的学生保留一份;器材管理员和丽华与教务干事王乔花各备一份;

2.培训教师如需使用场馆的经部门同意可暂时借用钥匙一个,课程结束两天内需交还;

3.未经批准,其余人员不得私自备份钥匙,如若发现,立即收缴,并给予适当处分。

四、室内体育场馆的保洁工作

1.对外开放的健身馆和乒乓球馆的保洁工作由场馆内勤工俭学的学生负责维护;

2.其他体育场馆的保洁工作则由专门负责的勤工俭学学生进行维护。

备注:每学期开学之前,场馆任课教师需与器材管理员共同对场馆内的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统计,并签字确认;每学期课程结束后,需对器材进行核查,确定型号正确,数量准确,如若发现器材丢失的情况则由管理教师按照赔偿价格自行承担。

基础教学部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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