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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转发“云南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补充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云南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转发《关于做好云南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请各单位认真研读,高质量做好申报工作。根据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我校申报工作相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限额申报

我校按通知要求,最多可报出3

二、申报要求

(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二)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且注意选题研究价值;

(三)选题要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

(四)申报材料必须使用申报系统下载的《申请书》《活页》

(五)不予受理申报的情况:

1.已作为负责人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

2.主持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355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3.申请人有信誉不良记录被全国社科工作办通报批评的;

4.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通过学校评选推荐的,请于20235151630提交系统审核通过的《申请书》《活页》一式四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序号框”系统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对我校整体发展、长远发展的意义、价值;要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加强对申报者的辅导,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科研处制定的工作时间节点,完成申报材料提交,不得报送迟滞影响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整体进度。

附件:

1.关于做好云南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清单

科研处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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