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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暂行)》(旅院发〔202221号)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核查、奖励工作将于本月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要求

(一)统计范围涵盖科研成果(论文)、科研成果(著作与教材)、科研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奖)、科研成果(专利成果)、科研成果(决策咨询)、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科研奖项八类。成果所有人须认真阅读统计表下方填写说明,按对应模板(详见附件)实事求是填写。

(二)统计时段为202211-20221231日(含2021年度内未能拿到相关证明材料的科研成果)。

(三)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汇总本单位科研成果统计、证明材料,进行初步核查(注意避免漏报、错报和重复申报)

二、统计材料规范

(一)“科研成果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敬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重大成果备注说明)。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附有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A4纸双面复印,按顺序左侧装订。

(三)科研统计表及相关证明等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报送科研处。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522日(周一)16:30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

(一)2022年度内著作、期刊等尚未拿到原件但又在统计时间范围内的,延至下一年度处理。

(二)科研处仅受理各单位科研秘书报送材料,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

附件:

1.科研成果(论文)登记表

2.科研成果(著作与教材)登记表

3.科研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奖)登记表

4.科研成果(专利成果)登记表

5.科研成果(决策咨询)登记表

6.科研项目登记表

7.科研平台登记表

8.科研奖项登记表

     

座机:0888-5137966

科研处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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